中小学校压力大、负担重似乎是常态。
学生考试分数不好、中高考升学率下降,最先影响的,就是学校或相关教师的评价。其他诸如教师升迁、经费使用、绩效工资等等自主权不够,日常活动烦琐繁重等,一项一项,把中小学校压得“喘不过气”。
24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通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中小学校长期以来反映的负担重、办学活力不足等问题逐条解决,给中小学校“松绑减压”。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意见》重点提出了四项重大举措: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含金量最高的是教学、人事、经费放权学校”
“激发办学活力”是长期以来中小学校呼吁的问题。谈到《意见》出台的原因,吕玉刚说:“基础教育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正在向‘上好学’迈进。”去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基础教育已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亟待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与增强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活力。
政策出台前,教育部曾面向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书面调研,深入东中西部10个省份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地中小学校长、教师、有关专家和市(县)教育部门的意见。吕玉刚表示,基层反映最突出的,就是“教育教学、人事分配、经费使用、条件保障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政策可以对症下药,权力可以缺哪里就补哪里,但是,会不会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吕玉刚认为,《意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有效避免了这一点。“努力做到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得住。”吕玉刚说。
“《意见》中提到三个权要放:教育教学的自主权、扩大学校的人事工作自主权,还有经费使用自主权,应该说这三个权是学校最为关心的。目前提出这个政策举措,含金量也是比较高的,做到应放尽放。”吕玉刚告诉记者。
学校千差万别,管理水平不一,校长能力也有强有弱,所以在这次放权当中,《意见》特别提出了要精准、定向赋权,“特别是对一些带有改革性、探索性的,优先放给那些办学水平比较高、学校自我约束能力比较强、校长的专业精神也比较高的这样一些学校,让他们先去探索,鼓励他们大胆去闯、去试,去积累经验,等形成了好的一套做法之后,我们再进一步把它提升到更高层面上、更大范围中。放这个权,这叫精准、定向赋权。”
对于中小学校来说,以后地方政府要“管”哪些方面?《意见》指出,“管宏观”。注重打破部门壁垒、做到应放尽放,又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精简活动给学校“卸下重担”
教学、人事、经费上的放权,无疑给中小学校全面“卸下重担”。在卸担子的过程中,《意见》通过几项举措一一给予化解。
第一项举措,就是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这是此前被提出的“管得过多”的地方。“首先是保障教育教学自主权。这主要涉及两个层面:在学校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在教师层面,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吕玉刚说。
同时,提出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其次是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谈到“应放尽放”。他解释道:“比如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提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学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由学校提出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
坚决避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在发布会上,谈到落实《意见》精神,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刘强坦言:“从实践当中来看,最难的是评价体系,对学校、对校长、对地方政府履职的一个科学评价体系问题。”
《意见》强调,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避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对于这个难点如何化解,吕玉刚表示,“首先是强化评价导向作用。提出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吕玉刚说,要建立起校内激励,从五个方面入手化解“唯分数论”。“一是注重精神荣誉激励,积极开展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二是强化专业发展激励,鼓励和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教研等学术研究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三是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五是突出关心爱护激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不唯分数唯什么?吕玉刚表示,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评价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内容包括对县域教育质量的评价、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学生学业发展质量的评价三个层面。“希望这个文件早日公布。”吕玉刚最后说。光明日报记者 姚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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