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南宁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2021年南宁市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19日。
根据《通知》,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南宁市户籍。其中,具有南宁市户籍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作为社会考生报名;已在南宁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非南宁市户籍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自愿在南宁市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考考生报名。《通知》明确,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各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19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社会考生(包括有本市户籍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有本市户籍的初中历届毕业生),于4月18日、19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武鸣区和各县教育局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为: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交验)或初中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交验)。
《通知》明确,在本校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具有本校的南宁市学生学籍,学生学籍以“南宁市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各校在审查考生户籍时,必须以考生家庭户口簿为准。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其本人在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学历证明材料方面,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记者陈媚 通讯员黄杰玉)
头条 22-01-21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