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区考试招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确保初中学考质量,从2021年起,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代现行中考,实行毕业和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考试成绩也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含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区内普通高中、区内外中职、区内成人中专及在藏招生的其他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初中学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所设定的全部科目,九年级自治区统考科目为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八年级自治区统考科目为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同时,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体育与健康纳入初中学考,其分值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3月29日至4月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或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报名并查询考试相关信息。九年级在2020年已经报名成功的学生无须重复报名,但须申请考试科目并缴纳相关费用,若考籍(考区)发生变化,则须于3月31日前在《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考籍(考区)异动”操作;九年级学生未在2020年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的,须于今年报名并参加该科考试,九年级学生已考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的,不能再次报考相应科目,若重复报考成绩无效。
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在区外就读需回区内参加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内地西藏高中班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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