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微信工作群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刚安排工作就开展督察检查评比考核……《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出台不久,6月2日,一份关于天津市中小学督察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的“正面清单”也正式颁布。
2019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对中小学教师减负提出四方面共20条务实举措,并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天津制订的减负清单,是具体落实《意见》,把给教师减负落到实处。
当然,制订减负清单,只是梳理“该布置”与“不该布置”任务的第一步。这其实是明晰政府部门管理教育的职责,要依法监督学校依法办学,同时不能布置过多的非教学任务,干扰学校办学,分散教师的教育教学精力。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反映工作压力大,而工作压力主要来自非教学任务,包括迎接各种检查、填写各种表格等。
给教师减负,关键在落实。一些基层教师感慨,一边是给教师减负,一边是教师的负担有增无减。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减负的措施停留在纸面,没有进入到实际工作层面。而且,对于上级部门布置的非教学任务,学校和教师很难拒绝。切实给中小学教师减负,要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做到行政部门的权力“应放尽放”,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并要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追究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效果不佳的地区的责任。
从现实看,我国中小学存在“管办评”一体化的问题。行政部门既是管理者、办学者,还是评价者。在这种体系下,行政部门容易以“管好”学校和教师为名,安排很多检查、考核任务;而由于考核评价教师的权力在手,行政部门还会把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这就导致把非教学任务布置给教师畅通无阻,出现教师疲于应付任务进而产生形式主义问题。
去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提出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问题的关键已经抓住,而进一步需要解决的是怎样建立用好学校自主权的办学制度。就保障教师教学自主权而言,学校要把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改革、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教育教学事务交给教师委员会负责。尤其是教师评价,必须实行教师专业共同评价,而非由行政部门主导评价。
在实行专业评价的办学氛围中,教师将有权拒绝负面清单中的任务,而不会担心拒绝之后被“穿小鞋”。天津市教育两委相关负责人针对减负清单表示,这些清单将成为真正帮助中小学教师减轻负担的“尚方宝剑”。但要让“尚方宝剑”有威力,还要给教师足够的底气,让教师不但可以坚持教育原则坚定拒绝,还可以追究违规布置任务增加教师负担者的责任。教育督导是助力教师用好“尚方宝剑”的重要力量。督导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是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说到底,给教师减负,属于依法治教的范畴,行政部门管得太多、干扰学校办学,本质是没有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属于越权。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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