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我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2021至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2021至2022学年,我省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135名。讲学服务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我省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招募教师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相应高海拔、山区地区工作和生活。
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每学年共计2万元,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受援县为其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等。
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受援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25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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