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减” 推动教师轮岗要做好制度设计

时间:2021-09-07 15:27:51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期加大了教师轮岗力度。作为落实“双减”措施之一,教师轮岗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教师轮岗并非新制度,不仅我国多地开展过实践,日本、韩国等国家也在使用这一制度,其主要功能是通过重组激活教育内部人力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激发基层学校活力。

从整体上看,教师轮岗只是实现教育均衡的措施之一,仅靠教师轮岗还不能完全实现教育均衡。教师轮岗也只有在适当的环境和条件下才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并非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预期效果。所以,加强制度设计,将教师轮岗作为实施教育均衡的组合措施之一,而非单单依靠教师轮岗,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配套制度中最重要的是义务教育学校不设等级。每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该享有等受教育权,将学校分等级实质上就是将学生分等级,所以区域内学校在政策、财政经费、生源、师资、设备、校长级别等方面应该同等配置。这样才有利于学校之间缩小差距,教学环境相同、轮岗不适应等问题才能得到缓解,最终有利于推动教师与校长轮岗。

教师轮岗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整体统筹教育、财政、编办、人社等多个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轮岗需求为相应的轮岗教师做好管理、工作衔接、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制定好奖励、补助政策并及时落实兑现,做好教师的专业成长、发展安排。相关政策和制度到位了,不需要强推也会有较高的流动率。推动教师轮岗,还应尽可能考虑轮岗与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周期的吻合,考虑每所学校的定岗定编情况,不同学校、不同职级教师岗位衡,考虑不同学校的超编与缺编情况。

在管理上,扩大学校和教师的自主权才能使流动发挥更大的效益。如果所有教师都只能按事先安排按部就班工作,不同教师的素质差别就不会体现在工作效果上。扩大自主权后,才能让真正优秀的教师有组建团队、发现问题、设计方案、解决问题的空间,才有可能发挥流动的正向效益。与此同时,需要改进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评价的完整、灵活和人化、个化特征,体现出对所有教师的公公正,给教师责任感发挥留下空间。

轮岗过程本身同样需要做好制度设计。轮岗不是简单发个指令让教师换个岗位,首先需要做好调查,在一个区域内哪些学校需要教师和校长轮岗,需要多少名教师和校长轮岗,需要轮岗多长时间,需要解决轮岗的哪些具体问题,以及所试图解决的问题能否通过轮岗解决。确定轮岗需求后,最好由教育管理部门在前一学年结束前张榜公布,对每个需要轮岗的岗位有准确、详尽的条件和要求说明,给出一段时间让有意愿的教师与需求岗位相关当事人相互选择,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流动意愿。在双方知情、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再由行政部门履行规范的轮岗程序是确保提高轮岗效率的关键一环。

绩效评估是轮岗制度的重要一环。评估最好由教育管理或督导部门邀请专业的第三方团队据实进行。不是为了分出高低,而是为了压实责任,促进与轮岗相关的各种积极因素参与到改进进程中,从而尽量减少和消除各种消极因素,促成更大范围的合作。

奖励是鼓励轮岗的制度激励机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励,要区分奖励和补助,补助是所有参与轮岗的人都无条件享受的,奖励则是根据具体某位教师轮岗的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显著者进行奖励。

创设学校间等环境,既要将教师轮岗纳入整个宏观教育体系,又要做好微观过程中的双向选择,严格绩效评估,奖惩分明,轮岗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就会减少,积极效应就会增强。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才能保障教师轮岗常态化、可持续推进。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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