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奖励资助 厦门大学收费标准一年学费是多少?

时间:2022-07-08 16:29:48 来源: 中投网


厦门大学奖励资助

第九章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

第三十四条国家奖学金

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17年全校共有29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三十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17年全校共有67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六条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2017年资助标准为3000元。全校共有3126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为学生人数的30%。同时设立单项奖学金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补充,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3、校级奖学金

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5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800多人,奖励总金额达22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

第三十八条勤工助学

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个左右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

第三十九条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17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许多社会团体、人士专门为我校学生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1100多人,总额370多万元。

第四十条减免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学生的学费。

厦门大学收费标准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费收费标准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6760元;

3、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4、软件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5、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每人每学年45000元,如第四年选择到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则该年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约人民14~18万元。

第三十一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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