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奖励资助有哪些?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收费标准一览

时间:2022-08-09 16:18:56 来源: 韶观网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奖励资助

第七章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生源质量,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拨出专款设立新生优秀奖学基金,用于奖励填报我院志愿并被录取报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秀考生,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成绩优胜奖

⑴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10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被录取者,免四年培养费和住宿费,并奖励人民10万元。

⑵凡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文、理科考生,实行行志愿投档省份的考生,填报我院且首轮被录取者,奖励人民5万元;实行非行志愿省份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5万元;参考志愿填报我院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3万元。

⑶凡高考总成绩高出本二批录取线100分以上的福建、浙江、山东、山西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者,入学注册后我院将择优给予奖励,名额为30名,其中文科5名,理科25名。具体奖励等级如下:

A、一等奖5名,文科1名,理科4名,各奖励人民3万元;

B、二等奖10名,文科2名,理科8名,各奖励人民2万元;

C、三等奖15名,文科2名,理科13名,各奖励人民1万元。

⑷福建、浙江、山东、山西省以外的考生,凡高考成绩超过本三批录取线100分(江苏省为80分)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者,入学注册后学院将择优给予奖励,名额为15名,其中文科5名,理科10名,各奖励人民1万元。

2、科技创新奖

凡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关证书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被录取者,凭考生电子档案、荣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入学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给予以下奖励:

⑴获得过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省级第一名、全国前三名、国际前六名,各奖励人民1万元;

⑵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市级奖励,各奖励人民1万元;

⑶作为第一专利人科研成果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各奖励人民2000元;

⑷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各奖励人民2000元。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收费标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至诚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1、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环境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生物工程、行政管理、日语、英语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4000元;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物流管理、财务管理、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微电子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管理、网络工程、安全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6000元;

3、建筑学、音乐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

4、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或1150元收取。

5、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学院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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